成都医学院·药学院
2023年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3年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2023年度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底线,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人才选拔的科学性。
二、成立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院长、药学硕士研指委成员组成的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三、成立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成立由学院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督查小组,负责督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四、成立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成立复试小组,按照国家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要求,复试(面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指导教师5人组成,设组长1名,秘书2名。
五、复试内容、形式及规则
1.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内容和形式主要分为:
(1)专业课笔试:科目为《药事管理法规》,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英语听说及阅读能力测试:分为专业英语闭卷笔试和口语测试,闭卷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60分;口语测试在面试环节进行,要求考生准备2-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口语测试满分40分。
(3)科研思维及综合素养面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以及科研思维能力;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学科相关的实践能力、人文素养及沟通表达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时间为每个科目90分钟,均按百分制评分。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试科目请参看《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六、复试安排和要求
(一)考生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3月29日 8:00—12:00
2.报到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药学院研究生科(东区实验楼A-4-1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地铁3号线成都医学院站C口出站,步行约5分钟可达新都校区南门)。
3.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通过“成都医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缴费指南见:https://yjsy.cmc.edu.cn/info/1016/1900.htm。
4.资格审查:报到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4.1资格审查材料
(1)所有复试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政审表;
(2)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和毕业证;
(4)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心理测试完成证明(3月27日17点之前完成,操作指南见:https://yjsy.cmc.edu.cn/info/1068/1893.htm)。
以上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
4.2其他材料:考生个人简历(主要包括大学期间各主干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其他实践能力等方面的介绍以及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计划等。个人简历不超过1页,A4纸打印。)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安排
1.专业英语笔试
笔试时间:3月29日14:30—15:00
笔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3月29日15:10—17:10
笔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试时间:3月30日9:00—12:10
加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加试科目:《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物分析》或《临床药理学》
4.综合面试
面试时间:3月30日13:30开始
面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百分制)×35%+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1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5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八、拟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依据总成绩,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快递邮件到我院(尽量使用顺丰快递)。
收件人:颜老师,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药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28-62739505。
十、拟招生人数
2023年度药学硕士招生人数
领域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01工业药学-新型药物递送系统研究与应用
| 9
|
02工业药学-药物制剂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 11
|
03工业药学-小分子靶向药物合成及活性研究
| 10
|
04工业药学-药效、毒理评价及药物作用机制研究
| 14(含士兵计划1)
|
05工业药学-中药品种、品质研究与资源开发
| 7
|
06临床药学
| 7
|
合计
| 58(含士兵计划1)
|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颜老师;联系电话:028-62739505
十三、申诉受理渠道
药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500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178
校纪委办公室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076
成都医学院药学院
2023年3月25日